关于清河颐高新经济产业园荣锦湾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的公示
关于清河颐高新经济产业园荣锦湾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的公示
清河颐高新经济产业园(荣锦湾)前期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于2024年12月10日在河北汇盈辰帆物业服务评估有限公司会议室经过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确定河北居福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中标范围:清河颐高新经济产业园(荣锦湾)前期物业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
中标人:河北居福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收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费0.88元/平方米/月、电梯运行维护费0.33元/平方米/月注:除物业服务费用外其他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双方在签订的合同中自行约定
服务期限:五年。
服务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高军鹏
招标人名称:清河县颐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刘飞飞 151*****683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汇盈辰帆物业服务评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卢帆 132*****333
发布媒体: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邢台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网站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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