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第三方护工护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引进第三方护工护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莆田市第一医院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德井389号
联系方式:0594-*******
供应商(乙方):福建瑞泉护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1号楼701室
联系方式:150*****017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非无陪护整体护理服务(科室需求、患者需求)和无陪护病区护理服务 | 1(项) | ¥7,200,000.0000 | ¥7,200,000.00 | 1)投标人应配备足够数量、相对稳定、训练有素的在册自有护理员,需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护理员劳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工伤、薪酬等),投标人必须依法妥善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护理员均须经公安机关信息审查,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无行政处罚记录及不良嗜好,无不良信用;护理员不得有盗窃行为,若发生,投标人应归还所盗窃物品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护理员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交流能力,女性年龄18-55周岁,男性年龄18-60周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身体健康,持有近6个月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患有精神障碍、传染性等疾病及吸毒等人员,不得从事护理员工作。 (4)持证上岗: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要求,按照《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进行培训、考核,持有省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心及各设区市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或中等及以上专业学(职)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护理员不得向患者及家属私下索取财物、不接受患者红包及违规收费,如有违反,投标人应退回财物,根据奖惩机制进行处罚。 投标人应做好护理员的岗前和日常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应包含生活护理工作内容及规范、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院感管理、文明礼仪等相关知识,以及跌倒、坠床、烫伤、走失等不良事件的相关应急处理措施。所有护理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投标人应根据服务需要及采购人的要求,对在职护理员进行定期培训与考核,提高护理员工作质量。 “无陪护”试点病区按照 1:0.3陪护比率(患者与护理员占比不少于1:0.3)配置护理员;护理员的工作模式为一对多的小组式整体护理服务模式,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连续不间断的生活照护等服务。 投标人应监督、协调和处理各类由于护理员工作或服务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投标人或护理员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纠纷、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
合同金额: 7,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贰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
履约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4年12月11日
2024年12月14日
无
合同附件:
莆田市第一医院
2024年12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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