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监区监舍及库房门通透化改造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标准化监区监舍及库房门通透化改造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更正结果 原成交供应商:哈尔滨月名科技有限公司 原成交供应商(哈尔滨月名科技有限公司)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按评审推荐排序名单,确认第二名(阳泉市新大福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2 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收取80%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472.00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收取80%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502.90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更正结果 | 原成交供应商:哈尔滨月名科技有限公司 | 原成交供应商(哈尔滨月名科技有限公司)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按评审推荐排序名单,确认第二名(阳泉市新大福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
2 | 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收取80%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472.00 |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收取80%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502.90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阳泉第二监狱
地 址: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固庄煤矿
联系方式:0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A区6层
联系方式: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刚、王佳伟、薛永刚、陈静、田志刚
电 话:035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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