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基本防护装备项目四中标公告
2024年度基本防护装备项目四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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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基本防护装备项目四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鑫光众晟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包1)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武湖街道汉口北大道华中企业城 A1 栋 8 楼
中标(成交)金额:4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湖北鑫光众晟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包1)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宗普
FD-FBP300/ZPB105
3574
13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蓝宁锋、葛霞虹、傅敏光、范光辉、江小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参考如下所列标准下浮20%。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采购费率1.5%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账号:761*****826********。合同包1中标服务费:5918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包1:
1、资格审查情况:
浙江正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单位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未签字且未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的(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浙江正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江苏泰阳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厦门金海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越麒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顶技术有限公司、湖北鑫光众晟科技有限公司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江苏泰阳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厦门金海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越麒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顶技术有限公司、湖北鑫光众晟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政府采购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无。
4、合同包1中标人:湖北鑫光众晟科技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8分。
合同包2:
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30止,本项目合同包2只有两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本项目合同包2废标。
合同包3:
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30止,本项目合同包3只有一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本项目合同包3废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
联系方式:高助理、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赵斌、陈东英、陈焕亮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斌、陈东英、陈焕亮
电 话: 0591-********
标签: 基本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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