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双盲评审二次结果公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双盲评审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202*****400*****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秦皇岛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标供应商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95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双盲评审)(二次)
服务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抚宁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抚宁区城区(不含河北抚宁经济开发区管辖区域)城镇开发边界内全部国土空间,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14.8平方公里。
服务要求:依据《河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详细规划包含单元和街区两个层级。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起1年,如遇不可抗力或因国家政策调整造成审批时间延长的情况,服务期限以《抚宁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最终成果审批完成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关于市县级国土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相关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佳(采购人代表)、谭庆丽、万里、周红梅、徐振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给招标代理单位。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 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心完成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高项目管理(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153号华夏1号茶城一层B区22号
联系方式: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璞
0311-********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详细规划编制 国土空间 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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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项目管理(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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