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伏口镇湘安古道保护利用工程项目第三次合同公告

涟源市伏口镇湘安古道保护利用工程项目第三次合同公告

涟源市伏口镇湘安古道保护利用工程项目(第三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采购人(全称):涟源市伏口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德盛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涟源市伏口镇湘安古道保护利用工程项目(第三次)

2、采购计划编号: 涟源财采计[2024]0096

3、项目内容: 以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合同内容为准

4、是否分包: 否

5、项目负责人:王青春

6、联系电话:153*****787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壹佰肆拾贰万贰仟捌佰捌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4月16日,完成日期:2025年07月15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涟源市伏口镇

3、方式:包工包料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涟源市伏口镇人民政府

验收方式: 1、工程由监理单位实行全过程监督,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初验报告,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项目初步验收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送审报告及完整的结算相关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送审资料后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初审无异议后,将结算资料送交评审机构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评审:甲方如有异议,双方均可申请司法鉴定,以鉴定意见为准。

3、项目竣工一年后,甲方依法依规依程序向省文物局申请竣工验收。对竣工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整改到位,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验收标准: 合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2-09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其余由甲方送相关部门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09日

合同订立地点:涟源市伏口镇人民政府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湘安古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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