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打印机

便携打印机

一、合同编号:HWZG421*****006*****

二、合同名称:便携式打印机

三、项目编号:HWZG421*****006*****

四、项目名称:便携打印机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中共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2、地址:咸宁大道242号

3、联系方式:133*****663

4、供应商(乙方):咸宁市一航科技有限公司

5、地址:咸宁市温泉白茶村三组

6、联系方式:189*****5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打印机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0台

4、主要标的单价:1200元

5、合同金额:1.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咸宁大道242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0(万元) 收取比例: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激光打印机10台.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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