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法宣传媒体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对政法宣传媒体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对政法宣传媒体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6:1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清真、李秀琴、连晓婷 | ||
总成交金额 | ¥23.******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庄子薰、陈郑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连女士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庄子薰、陈郑晰0591-******** |
一、项目编号:HHPM-**********(招标文件编号:HHPM-**********)
二、项目名称:对政法宣传媒体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媒(福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朝阳路167号福晟朝阳A区6#楼二层104室
中标(成交)金额:23.******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媒(福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对政法宣传媒体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清真、李秀琴、连晓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 :1.5%。若采购包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福州旷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故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
联系方式:连女士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
联系方式:庄子薰、陈郑晰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子薰、陈郑晰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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