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段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项目标段1-中标公告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段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项目标段1-中标公告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东延段工程(万胜围-莲花)及同步实施工程【防水材料采购】项目标段1[项目编号:JG2024-5648-00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2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3 广东禹能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通过 不符合招标文件P6页业绩要求,未提供3.1.2要求的有效业绩。
4 武汉市恒星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通过
5 湖北永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6 山东鑫达鲁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通过
7 肥城联谊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不通过 不符合招标文件P6页3.1.1业绩要求,缺少自粘高分子防水卷材业绩。
8 山东金顶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9 瑞腾博远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不通过 不符合招标文件P6页3.1.1业绩要求,缺少自粘高分子防水卷材业绩。
10 北京宇阳泽丽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不通过 不符合招标文件P6页3.1.1业绩要求,缺少PVC防水板有效交付证明。
11 重庆德桥橡胶有限公司 不通过 不符合招标文件P6页3.1.1业绩要求,缺少自粘高分子防水卷材业绩。
12 广东筑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13 广东台实实业有限公司 通过
14 潍坊宏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不通过 不符合招标文件P6页3.1.1业绩要求,缺少PVC防水板、土工布业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广州市,广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市轨道 防水材料 交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