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检察院2015业务保障装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2015业务保障装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人民检察院2015业务保障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 价
项目编号:hbcg〔2016〕077号
批复编号:〔2016〕185号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计划完工期: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采购预算(万元):20.1
保证金(万元):0.4万元
采购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联系电话):樊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郑女士****-*******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女士****-*******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不分包。执法记录仪15台、硬盘播放机1台、便携式摄像机1台、打印机7台、打印机(a3)1台、便携式打印机7台、打印机(彩色双面)3台、打印机2(彩色双面)1台、条码打印机1台、复印件(小型)3台、复印件1台、复印件(a3)1台、酒精测试仪1台、录音笔1台、扫描仪4台、速印机1台。
推荐供应商及推荐理由:
鹤壁市鑫三维科技有限公司、鹤壁市北星商贸有限公司、鹤壁三佳商贸有限公司、
鹤壁市卓越办公机具有限公司、鹤壁市大悦商贸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符合询价要求
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供应商:鹤壁市大悦商贸有限公司,报价193200元。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黄河路东段路北三号楼沿街商铺355号
评审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下午15:00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室
询价小组成员:樊伟王广影苏国宝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100米智慧鹤壁3楼327室。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8:00~11:30,15:00~17:30)到我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政府集中采购科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告日期: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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