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猪肉类定点配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副食品猪肉类定点配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食品(猪肉类)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猪肉类
供应商名称:丹东市元宝区国丰亿珠猪肉专卖店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193-2-1号
中标(成交)金额:82(%)
评审总得分:92.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猪肉类
货物类
名称:丹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食品(猪肉类)定点配送采购项目(A********猪)
品牌:国丰
规格型号:1.经定点屠宰,检疫检验合格,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含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最高限量的鲜猪肉(盐酸克伦特罗<3ppb,莱克多巴胺<5ppb;表皮白净、毛少或无毛;脂肪洁白有光泽,肉星鲜红色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速度恢复:表面不粘手:有正常的肉味。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 必须经地方正规的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供货。 2.上述货物品种为主要品种,其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实际采购过程中丹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可调整数量或品种,增加或减少的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按补充合同中的标准执行。
数量:1
比率(%):8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秀杰、陈丽丹、曹霞、张忠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猪肉类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货物类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按1.5%计取,中标金额100万元到500万元费率按1.1%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丹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丹东凯达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锦江街96号太阳财富中心金座806室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041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丹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食品(猪肉类)定点配送采购项目.docx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猪肉类
供应商名称:丹东市元宝区国丰亿珠猪肉专卖店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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