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单一来源预中标结果
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单一来源预中标结果
关于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北辰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水体达标方案编制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北辰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水体达标方案编制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北辰区提供的现有资料,按照环境保护部下发的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及《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内容要求,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北辰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北辰区水体达标方案》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5〕76号)的具体要求。编制好该方案,对于北辰区破解水污染环境难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美丽北辰建设意义重大。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95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涉及北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领域,要求具备很强的专业技术水平,需严格按照《天津市区县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进行编制,要求技术支持单位具备很强的专业技术水平需配合过《天津市区县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制定工作和天津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同时,在方案编制过程中,需要与环保部、市环保局多个业务处室、区县环保局、天津市和区县各委办局、各行业专家进行频繁沟通,工作内容复杂。为保证方案编制工作的时效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方案的横纵衔接,经过市场初步调研,由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比较适合承担《北辰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北辰区水体达标方案》的编制工作。 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依托自身科研力量成立的高科技环保工程设计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总承包及环保工程研发等内容,业务覆盖污水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土壤调查和修复等领域。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是我市唯一市属综合性环境科研与服务机构,同时是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规划和专项方案编制的主要技术支持单位。自“九五”国家及天津市开始启动五年环保规划编制工作以来,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已连续4次(“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承担天津市每个五年的环保规划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承担了五年规划的中期、终期评估工作。作为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的研发成果转化基地,公司自成立以来完成近500百项环保治理工程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承揽项目来源地涉及全国各个省市,并多次与外商企业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环境治理工作经验,为环保治理工作做出巨大贡献。拥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专项设计资质;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乙级专项设计资质;市政工程(排水乙级)乙级专业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国家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天津市科技中小型企业认定等资质证书。 根据以往业绩情况,该公司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方案编制工作,所编制的方案必将能够为北辰区水体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同时,环科院全面掌握天津市环境现状,并已完成了《天津市区县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制定工作和天津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给予该单位技术支持。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拟由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商。《北辰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北辰区水体达标方案》是落实国务院水体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十三五”规划部署和总体要求的具体体现,时间紧迫,任务专业性极强,要求承担单位具备很强的技术水平,工作内容复杂。要求承担单位曾配合《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编制及天津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为保证在2016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方案编制,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根据上述因素,我方经过调研、考察,确认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该单位配合《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编制及天津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并且该单位参与了北辰水污染防治工作及北辰水质达标的前期考察、调研工作,具备方案编制技术支持服务能力。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实施方案及达标方案编制单位。 鉴于以上情况,特申请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6年12月01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6年12月07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5号 2)联系人:刘博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 2)联系人:戈佳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2003室 2)联系人: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 3)联系电话:********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水污染防治项目需求书.docx 2016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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