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地矿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5号
中标(成交)金额:447,000(元)
评审总得分:9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葫芦岛市
服务要求:1遥感影像收集与正射处理收集时相为2024年1—6月、1米或者更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 影像、无人机遥感影像、倾斜摄影影像等,综合分析选择时相较新、分辨率更优的影像制作正射影像图,用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国家将统一推送时相为2024年1—6月优于1米或2米分辨率的 卫星遥感影像数据。2资料收集与整理收集涉及教育、公安、民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 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体育、统计、能源管理、邮政等行业,现势性为2023年1月1日之后的最新专题资料、POI数据,结合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城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成果,为确定各类监测对象空间位置、占地 范围和属性做参考和指引。3监测内容采集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遥感影像,利用多种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调查,确定相关监测内容的位置、占地范围和相关属性等。具体要求如下:一是对于有独立用地的监测要素,监测时实地与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二级类一致的,在变更调查成果底图上进行细化采集,矢量化相关位置和范围,并标注相关属性;监测时实地与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二级类不一致的,在单独图层上进行采集,矢量化相关位置和范围,并标注相关属性,同时,按照国土变更调查外业举证相关要求进行举证。可采用实地外业举证、影像举证或提交附件佐证材料的举证方式;实地照片、影像、佐证材料要准确反映监测要素的名称、范围、用途等信息。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登记、地籍、地形、规划设计图纸和数据等权威资料。对于2023年已举证过,监测时实地没有新变 化的情况,不再重复举证。二是对于没有独立用地的监测要素,以单独图层表示其矢量位置,并标注相关属性。三是对于相关部门权威资料可以表明相关属性的,可以直接使用;对于无权威资料或相关资料不能表明相关属性的,要结合外业实地调查确定相关属性。四是对于监测时原有监测要素改变为不需要监测的要素,对其范围或位置进行标注,以单独图层表示。五是结合管理资料和实地调查对室外滑雪场的范围及相关属性进行更新与补充。六是对部掌握的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范围变化等情况进行采集。4质量控制监测成果是各城市基本情况的体现,是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空间治理科学决策的重要支撑,要把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摆在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首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数据质量管控,确保成果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按照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开展质量控制,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 5数据成果汇交 按要求组织完成省级、国家级数据成果汇交。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1、数学基准(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3)投影: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中央子午线120°。2、主要技术依据《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8号)《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3年度适用)《城区范围确定规程》(TD/T1064-2021)《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技术规定》(GQJC01-2020)《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内容与指标》(CH/T9029-2019)《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917)《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ISO8601:2000,IDT)》(GB/T7408-200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2012)《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GB/T*****)《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2006)《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2019)《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1:*****、1:*****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9009.3-201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公路数据库编目编码规则》(JT/T132)《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TD/T1063-2021)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四)验收标准成果满足国家和省级、市级实施方案及项目相关技术规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春艳、张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委 2003[857]号文件,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5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4号
联系方式: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10L号
联系方式: 04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进
电 话:042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葫芦岛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磋商文件2024.12.03.doc标签: 国土空间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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