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施工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宝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已完成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异议,现就本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216
3.总投资额:*******.18元
4.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拟将法院现状调解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及附属用房拆除后重建,将门卫室进行拆除。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一般装饰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外配套工程等。
5.建设地点:宝丰县人民法院;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7.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验收规范标准;
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12月12日
评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晓杰(招标人代表)、井飞飞、田学军、郝占洋、李彦红
四、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景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建筑大厦A座F008号
综合得分:79.31 投标报价:*******.84元
项目经理:常微靖 注册证号:豫241*****5171
项目组成人员:
技术负责人:王咏昌、质量员:李小剑、施工员:路航、资料员:王静、专职安全员:逯晋豫、材料员:纪晨伟
工期:100日历天
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验收规范标准
业绩:1、鄂托克前旗三段地村集体经济产业联合体项目(三段地创业园二期)鄂托克前旗三段地村集体经济产业联合体项目(三段地创业园二期)施工
2、红旗渠干部学院新建三期(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3、林州市太行菊农业观光产业园暨民宿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
4、鹿邑县城市管理局鹿邑县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
五、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足额向代理机构支付。金额为:*****.50元。
七、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宝丰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17******R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人民法院
地址:宝丰县人民路东段玉带河畔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联系人:张峻尘、郭肖肖、武世伦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峻尘、郭肖肖、武世伦
联系方式:0371-********
标签: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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