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融媒体中心所属房产二次拍卖成交结果公告

五河县融媒体中心所属房产二次拍卖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12-17 15:35 信息来源: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

五河县融媒体心所属房产(二次)

拍卖结果公示

转让方:五河县融媒体心

转让方地址:五河县城关青年路

转让方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8*****453

代理机构: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帝景厦5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9*****080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五河县融媒体心所属房产

2、成交情况:

标的名称

买受人

起拍价

(万元)

成交价

(万元)

五河县融媒体楼

(老电视台)

五河县徽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370.74

380.74

合 计

370.74

380.74

3、项目编号:BB2024WHCQJ0221-重1

4、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9时

5、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2日

各竞买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期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提出,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qq.com 联系电话:0561-*******

若竞买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五河县融媒体心

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五河县融媒体心所属房产(二次)拍卖---结果公示.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融媒体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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