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馆搬迁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新馆搬迁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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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特锐艺术展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漳州兰台档案服务有限公司) | 安徽省巢湖市司集镇坊集居委会李桥村 | 1,700,000.00元 | 95.73 |
采购包1(厦门市档案馆新馆搬迁服务):
服务类(上海特锐艺术展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漳州兰台档案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装卸搬运服务 | 厦门市档案馆新馆搬迁服务 | 招标文件指定服务范围 | 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服务期为合自同签订之日起90天 | 项 | 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1,70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李磊 |
评审专家: | 李烨 、 徐建力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6)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3*****04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档案馆新馆搬迁服务:1.85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名称:厦门市档案馆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80号
联系方式:136*****146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项目联系人:林钰琼、黄龙华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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