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纵览杂志社“皖美辉煌”精品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党史纵览杂志社“皖美辉煌”精品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党史纵览杂志社“皖美辉煌”精品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潜山路1469号

成交金额:******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党史纵览杂志社“皖美辉煌”精品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项目概况:为提高党史宣传质效,顺应传播格局变革和媒体融合大趋势,拟制作推出一批有温度、有态度、有深度的党史精品短视频,生动讲好红色故事,让党史正能量澎湃大流量。全年策划生产精品短视频不少于10条,每条时长不低于120s。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合肥市滨湖新区安徽省档案文史馆7楼;05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短视频拍摄 辉煌 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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