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期-成交宗地

第3期-成交宗地

盘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4年第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盘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盘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宗地位置
用途
规划 面积
出让面积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供地条件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年限
保证金 (万元)
PTPS2024-3-5
县城区庐山街南、融江路东
公园绿地
≤0.5
≤20%
≥65%
≤24M
净地
1089
公园绿地50年
2178
PTPS2024-3-6
县城区庐山街南、融江路东
公园绿地
≤0.5
≤20%
≥65%
≤24M
净地
1547
公园绿地50年
3094
PTPS2024-3-7
县城区庐山街南、融江路东
公园绿地
≤0.5
≤20%
≥65%
≤24M
净地
9030
903
公园绿地50年
1806
PTPS2024-3-8
县城区庐山街南、融江路东
公园绿地
≤0.5
≤20%
≥65%
≤24M
净地
1037
公园绿地50年
2073
PTPS2024-3-9
县城区庐山街南、融江路东
公园绿地
≤0.5
≤20%
≥65%
≤24M
净地
1108
公园绿地50年
2216
PTPS2024-3-10
县城区庐山街南、融江路东
公园绿地
≤0.5
≤20%
≥65%
≤24M
净地
6070
607
公园绿地50年
1214
PTPS2024-3-11
县城区庐山街南、融江路东
公园绿地
2895
2895
≤0.5
≤20%
≥65%
≤24M
净地
743
75
公园绿地50年
149
PTPS2024-3-12
县城区庐山街南、融江路东
商业用地
≤2.0
≤65%
≥2%
≤24M
净地
8254
826
商业用地40年
1651
PTPS2024-3-13
县城区庐山街南、融江路东
商业用地
≤2.0
≤65%
≥2%
≤24M
净地
3302
331
商业用地40年
661
PTPS2024-3-14
县城区庐山街南、融江路东
商业用地
≤2.0
≤65%
≥2%
≤24M
净地
6023
603
商业用地40年
1206
PTPS2024-3-15
县城区庐山街南、融江路东
商业用地
5729
5729
≤2.0
≤65%
≥2%
≤24M
净地
1863
187
商业用地40年
373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挂牌出让文件》届时在网上发布(http:/ 61.161.223.198/)。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4日,到惠友软件(东方银座公馆售楼处东30米, 联系电话:159*****368)办理电子CA证书,持CA证书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理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人办结网上交易有关事项后,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2024年12月16日 16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4年12月5日9时至 2024年12月18日15:30时,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到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盘山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交有关书面备案材料,接受竞买资格审查。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盘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盘山县府北大街7号自然资源局
电话:0427-*******
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盘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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