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核结果的公示第四批
关于2024年度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核结果的公示第四批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可售廉租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漳政综〔2020〕42号)要求,我局牵头对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保障资格复核。经多部门联审复核,现将复核结果分批予以公示,第四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共有576户(详见附件1),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共有16户(详见附件2)。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
各公租房保障对象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申诉材料到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芗城区元光北路48号)3楼区房地产综合服务中心、惠民花园二期物业10栋一单元反映。
联系电话:0596-*******。
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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