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区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办公区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贵阳银行安顺分行办公区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 委托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贵阳银行安顺分行办公区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原定于2016年11月24日10时00分开标,由于业主未按时达到,延迟到10时20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朱继贤;工期:62天;报价:*******.6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靖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黄军;工期:62天;报价:*******.0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海宇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冉旭;工期:70天;报价:*******.63元。
注:1.在开标过程中,深圳市万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评标委员会对16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8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其中珠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未提供从事项目管理年限证明,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没有说明权利与义务、四川华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权利义务表达不完整,重庆市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腾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兴丰建设景观有限公司、深圳市万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盛华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总价封面没有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6年12月07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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