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钢物流公司2025年度外聘律师服务公告
安钢物流公司2025年度外聘律师服务公告
物流公司2025年度外聘律师服务公告—公开招标委托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公司2025年度外聘律师服务已经招标人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河南安钢物流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
序号 | 服务项目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物流公司2025年度外聘律师服务 | 1 | 年 |
2.2、本次法律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3、招标内容:拟选聘律所主要为我公司(包含但不限于河南安钢物流有限公司及下属的周口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安阳三维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安阳三维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起草审查文件、参与商务谈判、参与并见证公司相关会议、诉讼及仲裁案件代理等,具体如下:
2.3.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3.2、起草、审议、修改公司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2.3.3、为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公司要求,从法律专业对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2.3.4、根据公司要求,参与磋商、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2.3.5、受公司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2.3.6、应公司要求,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2.3.7、根据公司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3.8、应公司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2.3.9、接受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2.3.10、提供与公司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2.3.11、代理3个标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包含一审、二审),收集证据材料,起草起诉状、答辩状,参加庭审,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超出3个案件的,按照《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收费标准下限协商收费,最高不超过收费标准下限,具体案件一事一议。
2.3.12、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2、律师事务所成立5年以上,有执业律师30人以上。(需提供有效的时间证明材料及本律所的执业律师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3.3.3、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不少于3家规模以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或者曾担任县级政府以上法律顾问,并参与过物流行业庭审,提供相应业绩材料。(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页、参与庭审证明材料)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4.2、供应商参标流程:登录河南钢铁集采平台---最新采购信息---所要参标的采购项目公告----我要参与—-点击登录—-参与投标。(如未注册,点击河南钢铁集采平台首页“用户登录”---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操作手册见首页企业公告。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报价成功,逾期将不能报价。
投标报价网站:河南钢铁集采平台:https://agztb.angang.com.cn:4443/
6、报价要求
6.1、最高限价:以上服务范围:年最高限价5万元(含税价,税率为6%)以公开招标结果为准,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标段整体低价中标。本次法律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6.2、代收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
6.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月支付中标金额的40%,合同期限结束15日内乙方为甲方提供《年度法律服务总结报告》后支付剩余60%。
6.4、如服务期内代理案件没有结束,需继续代理案件,直至案件结束再支付剩余款项。
6.5、甲方收到乙方出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乙方每期法务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大数据平台:
河南钢铁集采平台:https://agztb.angang.com.cn:444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安钢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部门联系人:姚工 电话:0372-*******,151*****749
招标部门联系人:董工 电话:155*****712
监督部门电话:0372—*******
河南安钢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标签: 外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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