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履约验收公告

2024年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履约验收公告

2024年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一、合同编号: 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

三、项目编号: JH24-******-*****         

四、项目名称: 2024年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辽宁省交通通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73号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采购范围:按照《关于综合施策深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明电〔2020〕21号)中“全力推进公路桥梁通行安全非现场执法”的工作要求,营口地区被列为我省非现场执法项目唯一试点,该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出资建设并维护,共设10处非现场执法点位,该项目于2020年12月份建设完成,2021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项目总投资1678万元。其中2020年一期建设投资1422万元,2022年二期建设投资256万元。10处非现场执法点位共包含主要设备有称台26套、情报板20套、抓拍单元96套、频闪灯96套、爆闪灯74套、摄像机37套等。 本项目针对营口地区非现场执法项目使用的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功能正常,信息传输正常、电力供电正常等等,并针对称台每年2次由进行标定,维护内容详见清单。

履约要求: 1.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人员配置: 项目负责人:乙方应设定一名工程师为该项目专门负责人,并告知甲方。该负责人负责本项目整体工作安排及与甲方联系协调相关事宜。 项目常驻维护工程师:乙方应设定4名维护工程师作为常驻项目工程师,保证项目期间工作日2人在岗,休息日至少1人在岗。出现故障问题时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保证全年提供7*24小时故障报修受理维修服务。 项目内业:乙方应设置项目内业1名,负责24小时不间断报修热线维修工作,并联合项目常驻工程师提供7*24小时故障报修受理服务。日常项目施工痕迹化文件归档,施工验收结算依据归档等。 2.项目管理机制 成立项目管理群,将甲方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和乙方项目负责人、营口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营口市交通局工作人员拉入,实行问题保修制。具体流程如下: (1)相关方在群内发布项目维修需求: 格式:工单号、时间、地点、设备名称、故障原因简述; (2)乙方收到后进行反馈初步处理: 格式:预计到场时间、疑似故障原因; (3)到场检修后进行二次反馈: 格式:实际故障原因,维修方案,工程量清单; (4)项目巡查: 每日巡查2个点位,每5天对全线巡查,对巡查结果在群内进行通报,每月形成运维报告,对运维记录进行汇总,上报服务中心。 (5)项目沟通 加强与营口市交警支队、营口市交通局、交通厅服务中心沟通,对新的标准新的规范及时沟通,产生备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方案。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09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张家旭,刘博,刘春来,陈青宇,曲卓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非现场执法 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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