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光学感知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智能光学感知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杭州大华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工业区十一号路3号 | 4,192,000.00元 | 94.78 |
采购包1(智能光学感知实验室建设设备):
货物类(杭州大华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仪器仪表 | 智能光学感知实验室建设设备 | 创谱仪器等 | 非标定制等 | 1 | 批 | 4,192,000.0000 | 4,192,000.00 |
采购人代表: | 贾乐敏 |
评审专家: | 陈家越 、 林财栋 、 林德力 、 李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 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招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 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 ;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5%;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25%;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含)以上的项目按上述标准计算后的80%收取服务费。例如:某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 100 万元×1.5%= 1.5 万元 ]+[( 500- 100)万元×1.1%= 4.4万元 ]+[(1000- 500)万元×0.8%= 4万元]x80%=9.9万×80%=7.92万。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账号:140*****09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智能光学感知实验室建设设备:4.00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所有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均通过。
名称:福州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5917
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李杰/邮箱:fjscczb@163.com/059*****4016
项目联系人:李杰
电话:李杰/邮箱:fjscczb@163.com/059*****4016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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