迳下村自主拆旧建新项目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迳下村自主拆旧建新项目配套设施项目_迳下村自主拆旧建新项目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迳下村自主拆旧建新项目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迳下村自主拆旧建新项目配套设施项目_迳下村自主拆旧建新项目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迳下村自主拆旧建新项目配套设施项目_迳下村自主拆旧建新项目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迳下村自主拆旧建新项目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迳下村自主拆旧建新项目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补充公告

迳下村自主拆旧建新项目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充公告

迳下村自主拆旧建新项目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JG2024-6816)已于2024年12月12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招标公告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原招标公告内容

现招标公告内容

1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30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gzggzy.cn)。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2前,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2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定标文件1采用现场递交形式,递交时间和地点与递交备用光盘(或U盘)一致。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定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及保密信封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15分至2025年01月02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或U盘)、保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电子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定标文件光盘(或u盘)及保密信封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定标文件光盘(或u盘)及保密信封。

4、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2解密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10时30分至2025年01月0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30分。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日10时30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gzggzy.cn)。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定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5年01月日10时15分至2025年01月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电子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定标文件光盘(或u盘),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定标文件光盘(或u盘)。

4、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2解密时间为:2025年01月日10时30分至2025年01月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01月日10时30分。

3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施工单位提供)

十二、本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处罚有效期内);

删除

4

投标人声明(勘察、设计单位提供)

(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删除

2、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2.1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须知

4.2.2

递交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地点

1、定标文件1(采用现场递交)按招标文件3.1.2.1条要求。

2、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2(采用网上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2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递交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2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2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定标文件2。

本项目日程安排及地点信息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5.2

开标程序

(13)定标文件1(设计方案)开标时不得开启,定标文件1(设计方案)在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封存在交易中心封标室,定标当天从中心封标室取出,在定标时由交易中心见证人员或监督小组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第一轮定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设计方案评审结束前不得告知定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4)开标结束。

5.3

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通过制评审法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评出合格的投标人。若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的,则全部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投标文件形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编制。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

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数字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3、(重要风险提示)

1)投标文件和定标文件的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人可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定标文件2载入光盘或u盘(1份,载体形式由投标人自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和定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投标文件和定标文件2光盘或u盘(备用)不得加密。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文件和定标文件2)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和定标文件2光盘或u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定标文件2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或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和定标文件2光盘或u盘(备用)。

2)定标文件1:按招标文件3.1.2.1条要求。

4、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的递交:

①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2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②定标文件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时间和地点与递交备案光盘(或U盘)一致。

③提交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

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④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定标文件1及保密信封,招标人拒绝接收。

5、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①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

②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若出现招标人无法正常解密或导入开标系统的情况,在开标现场读取已成功解密、以及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光盘或u盘内容。出现上述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或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0.3

招标失败的情形

本项目满足资格审查、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17

代理服务费

中标单位根据广州市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以中标价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由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承诺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二);

(2)投标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三);

(3)资格审查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即可);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出具);

3)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出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各方出具);

5)设计负责人的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6)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出具);

7)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出具);

8)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按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出具);

(注: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三者之间均不得兼任);

9)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10)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格式按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分工对应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

12)投标人认为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五);

(5)投标报价(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六);

(6)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七);

(7)参与编制设计施工部分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四);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3.1.2定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2.1定标文件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包括以下3部分资料:

1、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及计算机文件(采用“暗标”形式,不得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的身份(含外包封)),具体组成和编制要求如下:

文本文件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设计图纸要求图文清晰、完整、规范,能清楚表达设计意图和内容,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必须标注比例尺,原则上图纸规格均宜为A3,若有必要,图纸可由A2规格折叠为A3,与文本统一装订成册。

文本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如果文本文件未标注 “正本”,则由定标委员会认定其中一本为“正本”。计算机文件2套,采用U盘的形式。内容包括:

(1)封面,标明项目名称、“设计方案”字样、编制时间。

(2)目录;

(3)设计方案:

A、设计说明书;

B、效果图;

C、设计图纸;

D、《工期计划表》;

(4)其他与设计有关的材料(如有);

(5)限额设计保证措施;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文本文件与计算机文件(计算机文件先独立包封好)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2、展示图纸:(采用“暗标”形式,不得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的身份(含外包封))。展示图纸只需提交下列具有代表性的区域效果图展示图纸,内容包括:

村域鸟瞰效果图(不少于两张),配套公建单体效果图(每栋配套公建单体建筑不少于一张)设计效果。

展示图纸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图纸规格不宜小于A3(约594mm×420mm),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

展示图纸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3、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表现图内容应与电子文件一致,用于分辨定标文件1对应的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身份。

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仅标注“[项目名称]保密信封”字样。

注:定标文件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递交时间和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致。

3.1.2.2定标文件2:

(1)企业情况;

(2)项目管理团队;

(3)投标报价;

(4)施工方案;

(5)投标人实施本项目的其他优势证明资料。

注:定标文件2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递交时间和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致。

3.7.3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4.2 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2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递送达的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6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则招标失败,将依法重新招标。

5.2 开标程序

(13)定标文件1(设计方案)开标时不得开启,定标文件1(设计方案)在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封存在交易中心封标室,定标当天从中心封标室取出,在定标时由交易中心见证人员或监督小组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第一轮定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设计方案评审结束前不得告知定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4)开标结束。

现修改为:

4.2.2

递交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定标文件。

本项目日程安排及地点信息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5.2

开标程序

(13)开标结束。

(14)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设计方案评审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3

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通过制评审法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评出合格的投标人。若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的,则全部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投标文件形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编制。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

注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要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材料,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不得将投标人未对电子文档加盖实物印章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3、(重要风险提示)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人可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载入光盘或u盘(1份,载体形式由投标人自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不得加密。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或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月 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②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和设计方案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表现图纸质递交,内容应与文本文件一致,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和设计方案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表现图纸质递交,内容应与文本文件一致,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递交时间:2024年月 日时分至2024年月 日时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开标室。③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④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具体时间、地点可以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5、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①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

②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若出现招标人无法正常解密或导入开标系统的情况,在开标现场读取已成功解密、以及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光盘或u盘内容。出现上述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或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0.3

招标失败的情形

本项目满足资格审查、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17

交易服务费

中标单位根据广州市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由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设计方案投标文件两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1.1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由牵头方签署、盖章);

(2)投标函(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承诺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资格审查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即可);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出具)

3)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出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5)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以投标登记时选取的项目负责人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以投标登记时选取的设计负责人为准);

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按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格式按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

(6)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

1)投标人在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时应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

2)投标人在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并针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编制,应突出重点,标准、规范中已有的内容无需赘述,一般篇幅不宜超过150页;对于技术特别复杂,施工工艺超出国家标准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要求可适当放宽,但不宜超过200页。超过部分不予评审。

(7)投标人认为提交的其他资料;

1)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2)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4)投标报价(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六);

5)参与编制设计施工部分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四);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1.1.2 设计方案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采用“暗标”形式):

设计方案中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设计方案投标文件不超过200页。

内容包括:

(1)封面:封面白底黑字,标明项目名称、“设计方案文件”字样、编制时间。

(2)目录。

(3)总体设计方案:

A、设计说明;

B、效果图;包含但不限于村域鸟瞰效果图(不少于两张),配套公建单体效果图(每栋配套公建单体建筑不少于一张)设计效果;

C、设计图纸(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图等)。

(4)其他与设计有关的材料。

3.5 资格审查资料

(增加)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相关操作指南编制。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但由主办方盖章、签字即可。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按第五章)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格式按第五章)提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6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

4.2.7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则招标失败,将依法重新招标。

5.2 开标程序

(13)开标结束。

(14)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设计方案评审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和定标办法》内容

评标和定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审查

见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2.1.2

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见附表二《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2.2.2 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设计施工部分标投标文件评审

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分别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通过有效性审查,否则为不通过有效性审查。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未通过有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3评审汇总

3.3.1 评标委员会评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定标阶段;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体投标人,则以主办方为准)后四位大小排位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

3.3.2 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中超过2人(含2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4.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的依据。

3.4.3 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4.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将按照有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5定标

3.5.1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按以下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1)本项目采用两轮投票“记名投票+撰写评语”定标方法,相应的定标委员会依法组建:

第一轮:设计方案因素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成员数量为5人或以上单数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定标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轮:(1)价格因素;(2)施工方案因素;(3)团队因素;(4)绿色节能控制措施;(5)答辩因素。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成员数量为5人或以上单数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定标前期准备工作。

(2)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3.5.2 定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定标会议。

3.5.3定标规则

本项目采用两轮投票“记名投票+撰写评语”定标方法。两轮定标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但整个定标程序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每轮各组建定标委员会。

3.5.4定标因素,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轮:设计方案因素评审。

第二轮:综合因素评审

(1)价格因素;(2)施工方案因素;(3)团队因素;(4)绿色节能控制措施(5)答辩因素。

3.5.5第一轮:设计方案因素评审定标程序

3.5.5.1定标委员会应推荐一人为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当轮次定标会议。

3.5.5.2定标工作开始后,发放选票,定标委员会根据第一轮定标因素进行第一轮(撰写评语+记名投票);

3.5.5.3定标辅助资料为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与定标文件1(设计方案)暗标。

3.5.5.4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撰写评语+记名投票);

第一轮投票:设计方案因素评审完成后,定标委员会根据进入投票阶段的中标候选人数量(N)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①当N>5名时,投票选取5名中标候选人入围第二轮。定标委员会进行投票,每位定标委员可投5票,每位定标委员对同一中标候选人只能投1票,得票数排名前5名的中标候选人入围第二轮。投票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入围第二轮名单时,对票数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再进行一次或多次的附加投票,直至确定入围第二轮名单。

②当3≤N≤5名时,则无需进行该轮投票,进入投票阶段的中标候选人全部入围第二轮;

③当N<3名时,本次招标失败。

3.5.5.6揭开保密信封:评审完成后,当众开启保密信封,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揭晓投标人身份,宣布入围第二轮名单。

3.5.6第二轮:因素评审定标程序

3.5.6.1根据第一轮投票结果,定标委员会根据第二轮定标因素进行定标;

3.5.6.2定标辅助资料为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第一轮定标的报告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与定标文件。

3.5.6.3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投票:

第二轮投票:定标委员会对入围第二轮投票的中标候选人,根据第二轮定标因素评审后进行投票,每位定标委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每位定标委员只能对其中一家中标候选人投票),得票数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每轮投票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中标人时,对票数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再进行一次或多次的附加投票,直至确定确定为中标人。

3.5.6.4定标委员会中的各定标委员应独立投票,可以弃权,当弃权票数达到定标委员会人数50%或以上时,本次定标会无效,招标人重新组建定标委员会或重新招标。

3.5.7定标委员会根据选票情况确定中标人。

3.5.8编写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

3.5.9因发生异议或投诉,需要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定标信息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

3.5.10定标后出现中标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附表三

10

无《参与编制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现修改为:

评标和定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审查

见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2.1.2

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见附表二-1《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2.1.3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语表

见附表二-2《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语表》

2.1.4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见附表二-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2.2.2 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设计方案有效性评审(由设计评审组负责)

3.2.1设计评审组评委按附表二-1《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标准对所有成功解密的设计标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设计标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设计评审组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其投标。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3.2.2设计评审组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附表二-2《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语表》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设计方案撰写评语。

3.2.3设计评审组评委揭晓投标人身份。

3.2.4设计评审组评委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否决未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设计评审组评委编写、签署设计方案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设计评审组评委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3.2.6设计评审组评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设计方案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

3.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审(由综合评审组负责)

3.3.1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附表二-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综合评审组评委共同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综合评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综合评审组评委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3.3.2评标委员会施工评审组编写、签署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施工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3.4评审汇总(由综合评审组负责)

3.4.1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有效性审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按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并编制评标报告。

3.4.2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组织该标段招标。

3.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中超过2人(含2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5.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的依据。

3.5.3 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5.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将按照响应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6评标结果

3.6.1除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

3.6.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6.3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其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7定标

3.7.1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按以下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1)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成员数量为5人或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定标前期准备工作。

(2)招标人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3.7.2 定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定标会议,招标人按规定程序完成定标工作。

3.7.3定标规则

第一轮:设计方案因素评审。

第二轮:综合因素评审

(1)价格因素;(2)施工方案因素;(3)团队因素;(4)绿色节能控制措施(5)答辩因素。

3.7.3.1第一轮:设计方案因素评审定标程序

(1)定标委员会应推荐一人为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当轮次定标会议。

(2)定标工作开始后,发放选票,定标委员会根据第一轮定标因素进行第一轮(撰写评语+记名投票);

(3)定标辅助资料为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与定标文件。

(4)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撰写评语+记名投票);

(5)第一轮投票:设计方案因素评审完成后,定标委员会根据进入投票阶段的中标候选人数量(N)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①当N>5名时,投票选取5名中标候选人入围第二轮。定标委员会进行投票,每位定标委员可投5票,每位定标委员对同一中标候选人只能投1票,得票数排名前5名的中标候选人入围第二轮。投票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入围第二轮名单时,对票数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再进行一次或多次的附加投票,直至确定入围第二轮名单。

②当3≤N≤5名时,则无需进行该轮投票,进入投票阶段的中标候选人全部入围第二轮;

③当N<3名时,本次招标失败。

(6)评审完成后,宣布入围第二轮名单。

3.7.3.2第二轮:因素评审定标程序

根据第一轮投票结果,定标委员会根据第二轮定标因素进行定标;

(1)定标辅助资料为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第一轮定标的报告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与定标文件。

(2)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投票:

(3)第二轮投票:定标委员会对入围第二轮投票的中标候选人,根据第二轮定标因素评审后进行投票,每位定标委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每位定标委员只能对其中一家中标候选人投票),得票数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每轮投票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中标人时,对票数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再进行一次或多次的附加投票,直至确定确定为中标人。

(4)定标委员会中的各定标委员应独立投票,可以弃权,当弃权票数达到定标委员会人数50%或以上时,本次定标会无效,招标人重新组建定标委员会或重新招标。

3.7 定标委员会根据选票情况确定中标人。

3.8编写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

3.9因发生异议或投诉,需要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定标信息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

3.10定标后出现中标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附表二-3

10

无《参与编制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增加附表二-1、附表二-2

附表二-1:

设计技术方案有效性审查表

序号

设计方案编号

评审因素

1

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内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

2

发现明显抄袭行为;

3

发现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4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结论(通过/不通过)

注:1.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2.根据本表审查项目,填 “○”或 “×”,评审结论填“通过“或“不通过”。

3.本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不通过”,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本表中评审项目全部为 “○”,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通过”,即该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二-2: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语表

项目名称:

方案编号

主要评审因素

评 语

针对“总体方案、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场地设计”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针对“总体方案、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场地设计”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针对“总体方案、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场地设计”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针对“总体方案、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场地设计”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针对“总体方案、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场地设计”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针对“总体方案、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场地设计”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针对“总体方案、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场地设计”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评委签名:

原附表二: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修改为附表二-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不变。

增加附表九: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序号

类别

数量

基础分得分条件

提供资料

施工团队

1

项目负责人

1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按招标公告要求

2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按招标公告要求

3

质量负责人

1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

4

安全负责人

1

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类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

提供注册证书

5

造价负责人

1

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原已注册成功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造价师注册证书

6

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1

具有给水排水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职称证书

7

暖通空调专业工程师

1

具有暖通空调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职称证书

设计团队

8

设计负责人

1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按招标公告要求

9

建筑设计

专业负责人

1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职称证书

10

给排水设计

专业负责人

1

具有给水排水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职称证书

11

电气设计

专业负责人

1

具有建筑电气类或机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职称证书

12

暖通空调

专业设计负责人

1

具有暖通空调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职称证书

13

概预算

专业负责人

1

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原已注册成功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造价师注册证书

注:1.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

3.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团队成员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三、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GZZB以本次补充公告发布的为准,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四、本项目对原定的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五、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龙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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