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南院掺铥光纤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南院掺铥光纤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省颜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连江中路318号5号楼301-01 | 489,000.00元 | 77.64 |
采购包1(掺铥光纤激光治疗仪):
货物类(福建省颜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掺铥光纤激光治疗仪 | 元泰 | Lavieen | 1 | 台 | 489,000.0000 | 489,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张雨琴 |
评审专家: | 吴丽民 、 林丽芬 、 袁化文 、 蒋瑞兰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采购包为单位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直接向各采购包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收取。2、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下浮20%,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上(不含)的下浮30%,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下浮40%,最低1000元执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按照计价标准整体下浮50%。3、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账号:087*****01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掺铥光纤激光治疗仪:0.586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品目号1-1掺铥光纤激光治疗仪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名称为“掺铥光纤激光治疗仪”;
2、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3、服务要求: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设备,并提供 3 年(国家或厂家对设备或配件另有约定更长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原厂保修和软件升级服务,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我司负责包修、包换。
名称: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鼓楼区西洪路243号
联系方式:邓工********
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张博艺、廖丽松、丁双双、张小青0591-********、********转813
项目联系人:张博艺、廖丽松、丁双双、张小青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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