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2024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2024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一、合同编号: 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001包

三、项目编号: JH24-******-*****         

四、项目名称: 2024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024-******** 

供应商(乙方): 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1号

联系方式: 152*****0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本项目(001包)工作任务是开展海洋生态灾害常规预警监测、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工作。具体包括: (1)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 1)赤潮预警监测: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在丹东东港、营口鲅鱼圈、营口白沙湾、盘锦辽河口、锦州港近岸海域、葫芦岛兴城、葫芦岛绥中共7个海域开展赤潮灾害预警监测,每个区域至少设置3个监测站位,监测站位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改。监测时段为5-9月,每月1次;监测发现指标异常时,每月2次,根据实际需求可增加监测频率;根据遥感数据获取情况每3天开展一次遥感监测。 2) 绿潮灾害监测: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在丹东东港、营口鲅鱼圈、营口白沙湾、盘锦辽河口、锦州港近岸海域、葫芦岛兴城、葫芦岛绥中共7个海域开展绿潮灾害预警监测,每个区域至少设置3个监测站位,监测站位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改。监测时段为5-9月,每月1次。重点监测营口鲅鱼圈山海广场附近海域,5、6、9月份每月监测1次,7、8月份每周监测一次。监测发现指标异常时,每月2次,根据实际需求可增加监测频率;根据遥感数据获取情况每3天开展一次遥感监测。 3) 水母灾害监测: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在大连金石滩旅游景区、大连夏家河海水浴场、大连长兴岛红沿河核电站、营口白沙湾海水浴场、葫芦岛兴城海水浴场、绥中止锚湾海水浴场6个海域展开水母灾害监测,监测内容为水母生态灾害常规监测以及突发应急跟踪监测等。监测时段为6-9月,每月1次,每个区域布设3个站位,6个区域共计18个站位。 4)褐潮灾害监测:在褐潮灾害易发区域,辽宁绥中、大连长兴岛附近海域开展褐潮灾害预警监测。全年共监测3次,监测时段为5到7月,每月一次,若发现指标异常时,可适当增加监测频次。每个区域至少布设3个站位,2个区域至少布设6个站位。根据遥感数据获取情况每3天开展一次遥感监测。 (2)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 在常规预警监测中发现赤潮、绿潮、水母、褐潮等海洋生态灾害后,或接到需方开展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通知后,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技术标准,中标供应商在生态灾害发生海域,开展赤潮、绿潮、水母、褐潮等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直至生态灾害消亡。

履约要求: 现已完成2024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项目全部工作,具体如下: (1)赤潮灾害监测 ①原始监测数据、图件及采样照片(坐标点)等。 ②赤潮监测月报。 ③赤潮监测年度报告。 (2)绿潮灾害监测

履约期限: 2024年11月底完成全部工作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路文海 牟长青 张盼 张明亮 王德高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洋生态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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