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总分馆日常运营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图书馆总分馆日常运营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厦门市翔发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 厦门市翔安区鸿翔西路1888号2#大楼十三楼F室 | 2,340,000.00元 | 96.96 |
采购包1(图书馆总分馆日常运营服务):
服务类(厦门市翔发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 | 图书馆总分馆日常运营服务 | 图书馆总分馆日常运营服务工作 |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服务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年 |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服务标准执行 | 2,34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方丽苹 |
评审专家: | 沈青 、 李烨 、 陈振山 、 叶鹭秋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中山支行;账号:403*****040******;收款单位: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图书馆总分馆日常运营服务:5.048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厦门市翔安区图书馆
地址:翔安区新店镇顶曾路360号A区一楼
联系方式:0592-*******
名称: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1-8号嘉禾良库文化创意园8号楼3S126
联系方式:153*****101、139*****885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洪先生
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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