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德宏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技术评审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芒市鑫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矿山老缅硐芭蕉洼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熊兴所

联系电话:0692-*******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1.芒市鑫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矿山老缅硐芭蕉洼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附件: 2.芒市鑫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矿山老缅硐芭蕉洼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意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保护 土地复垦 矿山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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