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线数字减影造影机DSA履约验收公告
X线数字减影造影机DSA履约验收公告
X线数字减影造影机(DSA)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一、合同编号: 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
四、项目名称: X线数字减影造影机(DSA)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9号
联系方式: 180*****115
供应商(乙方): 沈阳鸿元天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东北大马路104号303室
联系方式: 138*****5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供方对本次投标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为1年;供方承诺提供给需方的产品是通过国家或国际相关标准的认证的合格产品。 (2).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将派专业技术人员定期上门进行例行检查,并作好记录,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方承诺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1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尽快进行设备维修。 (4).质保期内如需方发现货物缺陷并通知供方,供方将在国内有库存的情况下72小时内抵达货物安装地点修复缺陷,包括缺陷诊断、拆卸、修理或更换、再装配、安装、调试等。 (5).合同生效后,供方将与所供货物相符的中文技术资料(如样品、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服务手册等)按照规定时间提供给需方。 (6).供方承诺免费对设备和系统的使用和维护提供技术培训,培训内容按实际使用项目逐项进行,同时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交货时供方将指派技术人员进行不少于三天的产品性能及操作培训,直至操作人员会使用。
履约要求: (1).根据合同及技术协议的要求,对保修期内,因产品的制造,装配及材料等质量问题造成各类故障或零件损坏,无偿为用户维修或更换相应零配件: (2).对合同中要求进行安装调试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及对用户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7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
履约地点: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均可、王艳春、李维祎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