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台环卫作业车辆鄂E46148购买保险服务 中标结果

2024年12月1台环卫作业车辆鄂E46148购买保险服务 中标结果

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2024年12月1台环卫作业车辆(鄂E*****)购买保险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0 16:00|发布单位: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阅读次数:

一、合同编号:都城管合审字BGSB[2024]167号

二、合同名称:2024年12月环卫作业车辆(鄂E*****)保险服务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2024年12月1台环卫作业车辆(鄂E*****)购买保险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2.地 址: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137号

3.联 系 方 式:0717-*******

4.供应商(乙方):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宜都支公司

5.地 址: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87号

6.联 系 方 式:07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环卫作业车辆(鄂E*****)保险服务

2、服务要求: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及时签发车辆保单,做到上门服务,承担对甲方提供出险索赔程序和保险知识咨询服务的义务。勘查、定损、赔付应达到以下要求:勘查时限:(1)、在甲方报案后,宜都市陆城地区内30分钟内到达、市内其它地区1小时内到达;(2)、定损时限:事故车辆到达修理厂后,3000元以下的小额案件30分钟内定损;3000--*****元4小时完成定损:*****元以上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重大特殊案件达成合理定损意向);(3)、赔款支付时限:车辆出险后,索赔资料提供齐全的,从提交索赔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保障:(1)、乙方需提供组织管理体系保证,组织专班、专人负责甲方车辆保险服务,并公布专班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2)、乙方在履行车辆保险服务期间不得将其义务转让或分包给其他机构。(3)、乙方应对投保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4)、乙方不得限制出险次数,投保车辆在外地出险后,乙方应派专人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索赔手续。(5)、车辆保险服务实行考核管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乙方应主动配合。

3、服务期限:一年

4、服务地点: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137号

七、验收日期:2024-12-20

八、验收组成员:杨英军 李双双 吴海琼

九、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卫作业车辆 保险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