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报告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沙井街道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沙井街道办事处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件:《沙井街道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深宝沙街规〔2023〕1号)。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沙井街道办事处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件:《沙井街道平安建设专项奖励经费管理办法》(深宝沙街规〔2024〕1号)。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沙井街道在2023年清理基础上,对街道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梳理,未发现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未发现与上位法不一致、严于上位法或上级规定的政策文件。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9件,其中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长期有效规范性文件8件。
2023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沙井街道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深宝沙街规〔2023〕1号)于2023年4月21日起实施,于2024年4月21日到期自动失效。
2024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沙井街道平安建设专项奖励经费管理办法》(深宝沙街规〔2024〕1号)实施日期较短,将择期评估实施效果、决定是否修订,文件到期后自动失效。
专此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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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规范性文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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