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2024年机动车定点修理厂框架招标-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入围候选人排序 | 入围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本项目负责人 | 质量(真实性承诺) | 工期(服务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标情况(综合排序) |
1 | 2024年机动车定点修理厂车辆维修框架招标 | 第一 | 阿拉善盟恒晟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 | 856,252.00 | 尹飞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 | 第二 | 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龙禹汽车维修中心 | 855,811.00 | 张正龙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 第三 | 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安乐途汽车维修养护中心 | 965,699.00 | 王生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 第四 | 阿拉善盟福贵汽贸有限公司 | 845,838.00 | 李玉花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四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
2024 年机动车定点修理厂框架招标-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HTNM2024FW-017-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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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 2024 年机动车
定点修理厂框架招标-二次(项目编号:HTNM2024FW-017-二次)评审
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
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 3
日。
标段
号
标段名称
入围候
选人排
序
入围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本项目
负责人
质量
(真实性
承诺)
工期
(服务期
)
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的资格能
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1
2024 年机动车定
点修理厂车辆维
修框架招标
第一
第二
第三
阿拉善盟恒晟汽
车修理服务有限
公司
阿拉善左旗巴彦
浩特镇龙禹汽车
维修中心
阿拉善左旗巴彦
浩特镇安乐途汽
车维修养护中心
856,252.00
尹飞
855,811.00 张正龙
965,699.00 王生福
第四
阿拉善盟福贵汽
贸有限公司
845,838.00 李玉花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
2 年
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
2 年
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
2 年
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
2 年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
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综合排序第四
序号
1
投标单位名称
阿拉善盟利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
资格不符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
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
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
描件发送至邮箱 htzbnmgfgs@126.com (接收异议时间:除法定节假
日 外 上 午 9:00-12:00 、 下 午 14:30-17:00 ) ; 异 议 受 理 电 话 :
15389812108 、 15598219724 ( 电 话 受 理 异 议 时 间 : 工 作 日 上 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
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
的;
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
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
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
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
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 2 年。
6. 发布媒介
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
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nmgygcg.ejy365.com
)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