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一期一标段
吉水县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一期一标段
工程名称 | 吉水县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一期(一标段) | ||
建筑面积 | 31964.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73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125342617.37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5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 | |||
中 标总 造 价 | 114761427.39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开展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对13条市政道路进行排水管网改造,全面消除中心城区市政排水混错接点,对内涝问题突出的小江口等片区开展修复改造攻坚(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工程进度达到合同价的50%按计量60% 支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决算审计后付到结算总额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结算付。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吉水县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一期(一标段) | ||
建筑面积 | 31964.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73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125342617.37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5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 | |||
中 标总 造 价 | 114761427.39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开展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对13条市政道路进行排水管网改造,全面消除中心城区市政排水混错接点,对内涝问题突出的小江口等片区开展修复改造攻坚(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工程进度达到合同价的50%按计量60% 支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决算审计后付到结算总额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结算付。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吉水县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一期(一标段) | ||
建筑面积 | 31964.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73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125342617.37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5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 | |||
中 标总 造 价 | 114761427.39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开展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对13条市政道路进行排水管网改造,全面消除中心城区市政排水混错接点,对内涝问题突出的小江口等片区开展修复改造攻坚(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工程进度达到合同价的50%按计量60% 支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决算审计后付到结算总额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结算付。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吉水县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一期(一标段) | ||
建筑面积 | 31964.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73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125342617.37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5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 | |||
中 标总 造 价 | 114761427.39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开展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对13条市政道路进行排水管网改造,全面消除中心城区市政排水混错接点,对内涝问题突出的小江口等片区开展修复改造攻坚(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工程进度达到合同价的50%按计量60% 支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决算审计后付到结算总额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结算付。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吉水县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一期(一标段) | ||
建筑面积 | 31964.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砖混/地下0层,地上0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730 日历天 |
招 标控 制 价 | 125342617.37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5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 | |||
中 标总 造 价 | 114761427.39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开展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对13条市政道路进行排水管网改造,全面消除中心城区市政排水混错接点,对内涝问题突出的小江口等片区开展修复改造攻坚(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工程进度达到合同价的50%按计量60% 支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决算审计后付到结算总额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结算付。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标签: 排水防涝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