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2023年市级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已经市政府同意,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重点评价项目涉及16个市级部门(单位)和7个县(市、区),共计43个项目,评价金额9.91亿元。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市级所有一级预算部门全部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范围包括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情况。市级部门已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
市财政局对11个市级部门开展了部门整体重点支出绩效评价。
(二)财政政策绩效评价
市财政局组织对“乡村振兴先进县 (市、 区)、 先进乡镇、示范村奖补”开展了绩效评价。
(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从财政安排的民生保障、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项目中选择11个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农业、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发现了绩效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
1.单位绩效目标编制细化、量化不够。部分单位存在绩效目标填制要素填制不够完整,部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程度不充分,绩效指标编制缺乏评价标准,不具备可考核性。
2.政策措施不够完善。部分项目(政策)目标不清晰、措施不精准,导致资金分配结果偏离政策取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作用和撬动作用。
3.实施效果未达预期。部分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在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中,存在项目储备不足、规划计划不完善、前期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导致资金下达后在基层未能及时使用,资金效益未能及时发挥。
4.项目效果方面。部分单位存在项目效益目标完成度不高,项目可持续发展效益较差,群众满意度不够高等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
1.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有待完善。部分部门(单位)存在绩效目标编制细化、量化程度不足,与项目实施内容匹配度较差、部门绩效自评报告质量不高等问题。
2.预算编制水平有待提升。部分部门(单位)存在部门预算编制不合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等问题。
3.资产管理不规范。2022年绩效评价部门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资产管理问题。如部分资产未落实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未按配置预算采购资产、折旧计提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内江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内财绩〔2022〕11号)对绩效评价等级设置的要求,2023年市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绩效评价平均得分81.62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平均得分81.02分。在评价的43个项目中(“回头看”三个项目不计考核得分),评价为“优”的项目有8个(得分90分以上)占评价总数的20%;评价为“中”的项目有30个(得分60-89分)占评价总数的73%;评价为“差”的项目有2个(得分60分以下)占评价总数的7%。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发出整改通知书,已督促单位、县(市、区)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并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评价结果与当年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次年预算额度挂钩。
结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下一步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工作考核,做实绩效管理。优化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和内容,从重“量”向重“质”转变,突出绩效工作实效性和导向性。对市级部门和县(市、区)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市委市政府并抄送市委组织部,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建立问题清单,实施精细管理。一是建立绩效目标问题清单。收集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各归口管理科室以及相关部门,进行绩效管理源头治理,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建立绩效监控问题清单。对绩效监控发现的问题形成反馈清单,督促部门整改。三是建立绩效评价问题清单。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形成通报文件,要求限期整改。
(三)利用信息手段,优化管理流程。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强化信息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全过程支撑作用,规范完善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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