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告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对《清水河县王桂窑乡火烧也高岭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以通过,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0日







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序号

采矿权人

方案名称

1

呼和浩特市蒙西高岭粉体有限公司

《清水河县王桂窑乡火烧也高岭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保护 矿山地质 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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