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
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
标段编号 | ******TP001*****8001001 | 开标日期 | 2019年05月23日 |
工程名称 | 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鞍山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鞍山市腾鳌化工园区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作为本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商,负责完成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垃圾接收、贮存及输送系统工程、垃圾焚烧系统工程、余热发电工程、烟气净化系统工程、残渣处理系统工程、自动控制系统工程、电气系统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不含办公楼及会议室施工)、污水处理工程等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范围内工程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验收、调试、试运行及试生产阶段消缺和性能测试,配合竣工环保验收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范围。 (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编制。 (2)采购:承担本项目所负责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保管,并在进行这部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前必须首先获得业主对供应商的认可。承担业主采购设备、材料的现场接卸货、保管与转运工作。 (3)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所负责范围内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 (4)调试与试运行工作:包括单体调试、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机组完成72+24小时连续满负荷试运,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完成相关性能测试。委托相关性能测试费用由承包商支付。调试与试运行期间,由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运行操作培训和指导,承包商应提供所有必要的仪器、文件和其他资料以及具有合格资质和丰富经验的技术指导人员,业主仅提供运行操作人员和原材料、消耗物资(包括生活垃圾、天燃气、水、电、熟石灰、活性炭、酸碱、液压油、润滑油等消耗性物料),调试与试运行期间产生的收益归业主所有。如果因为承包商的原因没有通过性能测试,而产生的第二次及以上的性能测试费用及消耗成本由承包商承担。 (5)修补缺陷: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的工作。 (6)提供技术服务: ①组织完成发电厂各阶段的设计,配合业主进行各阶段的报审等工作。 ②向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提供正确施工的所有合理设施并提供协调服务。 ③项目验收、项目试运行、培训、编制维修手册等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相应服务。 (7)质量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 ||
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中标单位 |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
有效工期(天) | 548 | ||
中标价 | *****.******万元 | 建筑面积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力 | 中标负责人级别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标签: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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