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常用专业类型临时支撑供应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常用专业类型临时支撑供应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2025年常用专业类型临时支撑供应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2025年常用专业类型临时支撑供应商服务项目-标包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如下:

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

综合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本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军军弘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阿坝州平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

第四中标候选人

四川诚信威达屋宇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4

第五中标候选人

成都星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

第六中标候选人

四川京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6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2025年常用专业类型临时支撑供应商服务项目-标包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

综合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双洁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成都协兴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成都力业商业清洁有限公司

3

第四中标候选人

成都星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

第五中标候选人

成都诚志华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5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2025年常用专业类型临时支撑供应商服务项目-标包三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

综合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成都汇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成都晶华园艺有限公司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西藏安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3

第四中标候选人

四川芳心草园艺有限责任公司

4

第五中标候选人

北京宝阁文花卉有限公司

5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2025年常用专业类型临时支撑供应商服务项目-标包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

序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双洁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诚信威达屋宇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昆明卓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

以上排名无先后顺序。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2025年常用专业类型临时支撑供应商服务项目-标包五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

序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成都弘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西昌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浙江中通文博服务有限公司

3

以上排名无先后顺序。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2025年常用专业类型临时支撑供应商服务项目-标包六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经初步评审,投标人A投标函未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初步评审标准的条款。投标人B非邀请入围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初步评审标准的条款。否决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2025年常用专业类型临时支撑供应商服务项目-标包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

综合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成都金中科技有限公司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成都乡寻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海峰燕都商贸有限公司

3

第四中标候选人

北京蓝云生坤商贸有限公司

4

第五中标候选人

成都荣创熙商贸有限公司

5

第六中标候选人

成都玖星食品有限公司

6

第七中标候选人

成都清忆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

公示期: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函件或邮件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老师,173*****350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老师,135*****613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向新华物业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来信地址:成都市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四川新华物业纪委办公室(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四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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