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5:22
评审专家名单 王玲、段丽霞、姜丽艳、陈旸、潘风光、董兵、毛时杰(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8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女士 0431-********
代理机构名称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先生 0431-********
附件:
附件1 附件:招标文件(1).pdf

一、项目编号:ZZ*****HW********(招标文件编号:ZZ*****HW********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绿园区春城大街万鑫花园3号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0

费率(%):8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所需米面油杂粮、水产品、蛋奶及鲜蔬等其他类食材,鲜冻禽畜肉类食材,含相应配送。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玲、段丽霞、姜丽艳、陈旸、潘风光、董兵、毛时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的取费标准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2.61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

中标金额:结算率89%

综合评审得分:96.6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899号        

联系方式:马女士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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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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