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邕江精品示范段)景观设计中标公示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邕江精品示范段)景观设计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邕江精品示范段)景观设计

招标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建设长度约3.4公里,建安费约8998万元。

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05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12月06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08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第一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78.00 %

工期

18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80.00 %

工期

18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投标报价

79.00 %

工期

18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谭福兵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标签: 设计中标 景观 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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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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