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二期-2标段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交易结果公示
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二期-2标段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交易结果公示
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二期-2标段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二期-2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XGZ*****-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开标日期:2024年12月19日
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二期-2标段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投标报价:*********.24元(大写:壹亿伍仟叁佰陆拾伍万贰仟壹佰叁拾元贰角肆分)
质量: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九大队;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井岗路68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3层309室;河北省保定市天鹅中路999号;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3377号市政设计大厦501室
投标报价:*********.60元(大写:壹亿伍仟肆佰肆拾叁万零陆佰陆拾壹元陆角)
质量: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安徽省合肥市五河路217号;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788号;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杭州道72号
投标报价:*********.88元(大写:壹亿伍仟肆佰贰拾贰万伍仟伍佰柒拾伍元捌角捌分)
质量: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安徽铮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369号;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8号;合肥市新站区龙门岭路以东馥邦商务广场公寓式商办楼3-502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安路866号
投标报价:*********.36元(大写:壹亿伍仟叁佰伍拾陆万捌仟肆佰玖拾伍元叁角陆分)
质量: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鸿粤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中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16号中建文化城二期办公楼1单元17层;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北太路1627号敏捷科创中心1号楼19层1918号;合肥市新站区磨店工业园合肥和海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办公楼及综合厂房;成都市金牛区沙湾东二路一号世纪加州一幢一单元四至六楼
投标报价:*********.96元(大写:壹亿伍仟捌佰贰拾捌万伍仟伍佰元玖角陆分)
质量:合格
工期:3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振海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瑶海工业园区纬二路北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项目负责人:孙海洋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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