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广财采监〔2024〕114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广财采监〔2024〕114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广汉市中医医院门诊住院大楼标识标牌制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晶美佳广告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天乡路社区天乡路后街51号附(206-03)号
被投诉人1:广汉市中医医院
住所地:广汉市雒城镇东西大街西二段147号
被投诉人2:众聚能国际建工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477号希望城-商业街(1#地块)2(B栋)-9-21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书庭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406号2栋2层202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10月9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招标公告,10月12日,发布更正公告。10月21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开标、评标活动,包括投诉人在内的16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10月22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成都书庭广告传媒有限公司。11月19日,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
投诉事项1:本项目我公司扣分不合理,不应该扣分。
投诉事项2:根据质疑答复提起的投诉,质疑答复缺乏事实依据。
投诉事项3:根据质疑答复提起的投诉,质疑答复明显对我公司不公平,违反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
投诉事项4:根据质疑答复提起的投诉,磋商小组未按照相关规定协助质疑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广汉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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