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白花社区聘请律师代理诉讼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白花社区聘请律师代理诉讼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白花社区聘请律师代理诉讼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白花社区聘请律师代理诉讼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该项目,广东步隆律师事务所报价*****元;人和启邦显辉(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报价*****元;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报价*****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广东步隆律师事务所提供完整服务资质证明,并以*****元的服务价格承接此项目。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广东步隆律师事务所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工作地点:深圳市内 (二)服务内容: 1.协助整理本案所涉及的合同资料、款项支付凭证等资料; 2.起草法律文书,按要求提交证据及答辩状; 3.指派律师参加本案庭审; 4.按要求参加调解、和解(如有)及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谈判,磋商等; 5.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事项。 (三)服务期限:至案件结案为止。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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