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信息技术服务采购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信息技术服务采购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法律服务中心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光明区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1.广东南方都市报经营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价59.73万元

2.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报价59.83万元

3.深圳新闻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报价59.6万元

三、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深圳新闻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新闻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华社区商报路2号新媒体大厦21层-22层

中标/成交金额:59.6万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运营及维护“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

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需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开展“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公众号运营服务内容、短视频运营服务、活动策划服务、专业团队服务及配套设备保障等。

服务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

服务标准:

(1)宣传效果要求。项目运营周期12个月,开展并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保障运营全年有效粉丝量增长达3万以上,普法产品每月有效总阅读量达2.7万以上。开展12期“一月一主题”主题普法活动及12期线上活动,线下活动参与受众人数应在100人次以上,线上活动当月参与人数应在5000以上,确保各项宣传活动真实有效,效果良好,深入群众。

(2)推送数量要求。每周图文内容发布不少于5篇,原创不少于1篇,视频号每周至少发布1条。全年总计推送50篇原创图文内容,原创视频制作不少于12条;服务期内另有50篇的预留编辑额度,用作非工作日对重要紧急推文进行编辑;乙方应保证推文发布的时效性。

(3)美术设计要求。负责对“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进行整体风格设计,提升受众阅读体验,凸显“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普法宣传的鲜明个性;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原创海报设计以满足宣传需要,全年不低于12张。

(4)统计分析。定期开展目标分析(含受众分析、需求分析等)和日常数据统计(包括但不仅限于信息发布位、粉丝量、发布时间、浏览量、点击量等),针对分析结果及时作相应的风格优化、内容调整等,并提交分析报告和建议。

六、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成员名单:牟盛如(组长)、林晓君、裴晓姿

采购监督员:李汝福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

联系方式:075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浩洋

电话:07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技术服务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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