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大院安全保障辅助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陈家大院安全保障辅助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陈家大院安全保障辅助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寿安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温江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15:5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2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寿安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寿安镇政星街1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巨旺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环广场3栋1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2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陈家大院安全保障辅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0.7500(万元),更正为:1.5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4日
1、计划备案号:510*****210*********[2024]*****;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3、采购预算:407,000.00元;
4、采购品目:C********保安服务;
5、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当年合同总额40%费用,作为供应商运行本项目的启动资金。
5.2合同履约期限过半,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当年合同总金额的40.00%。
5.3剩余费用在合同签订后第11月,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当年合同总金额的20.00%。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寿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寿安镇政星街138号
联系方式: 028-********
名称:四川巨旺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环广场3栋16层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8-********
四川巨旺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标签: 安全保障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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