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

关于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2021〕26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2021〕27号)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云医保〔2022〕6号)的规定,经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估,现将通过评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共1家)

(一)景洪市(共1家)

西双版纳利民堂医药有限公司景洪十分场诊所。

二、申请定点零售药店(共4家)

(一)景洪市(共3家)

云南辰海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北岸康城分店。

云南辰海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农场五分场分店。

云南辰海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景洪普文一分店。

(二)勐海县(共1家)

云南辰海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勐海中心店。

公示期间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或直接到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求署名。

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晓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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