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大连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水域装备项目第二批中标公示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大连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水域装备项目第二批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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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大连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水域装备项目(第二批)
工程编号
DFZC24-183
工程名称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大连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水域装备项目(第二批)
标段编号
DFZC24-183-1
标段名称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大连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水域装备项目(第二批)
采购单位
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
代理机构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目录
一般设备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项目辖区
建设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公式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公式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中标单位情况
排名
第一名
中标单位名称
大连耀起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质
证书编号
企业资质
工期
0
中标价格
中标价格单位
质量评定
合格
评审得分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项目名称: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大连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水域装备项目(第二批)
2、项目编号:DFZC24-183
3、采购人名称: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
4、采购内容: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大连支队装备建设项目-水域装备项目(第二批);
5、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6-6、7号
联系人:王学涛
电话:0411-********
6、评标委员会成员:杨连福、戚永伟、林峰云、史连仲、邵东生
7、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大连耀起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8、定标日期:2024年12月24日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COLLCC=*********&
2.在业务模块中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救援总队 提升工程 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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