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吕梁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556*****220******

二、合同名称:《吕梁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CS*****

四、项目名称:《吕梁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中路290号

联系方式:0358-*******

供应商(乙方):清源(北京)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3层101

联系方式:151*****93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吕梁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我市辖区内的5600余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利用进行总体规划,包括开展吕梁市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依据价值体系研究,确定文物保护目标与布局,从文物保护、文物资源管理、文物利用及研究等方面进行策略,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指导相关部门统筹开展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利用等各项工作,使得各级政策、资金和举措有针对性、实效性
服务要求:对我市辖区内的5600余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利用进行总体规划,包括开展吕梁市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依据价值体系研究,确定文物保护目标与布局,从文物保护、文物资源管理、文物利用及研究等方面进行策略,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指导相关部门统筹开展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利用等各项工作,使得各级政策、资金和举措有针对性、实效性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思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要求》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达到国家关于市级规划编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并对成果结论的科学性、可行性承担相应的技术责任,满足采购人要求。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体规划 文物保护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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