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西安财金债权纠纷诉讼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正衡招字-[2024]-894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安财金债权纠纷诉讼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9.000000万元,质量:合格,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9000000万元,质量:合格,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9.500000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贵人:苏文悍,律师执业资格证
工程
16101201310474923:
中标候选人(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王午生,律师执业资格证,
16101199210363197
中标候选人(化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杨辉,律师执业资格证,
1610120031057345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穆轩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化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化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公示有效期为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枸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
予受理。提交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三)相关请求及主张:(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书必
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
身份证)。
三、其他
服务期:起诉至债权全部回收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诉讼费):90000.00元,投标报价
(风险代理费):回款金额0,7%: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诉讼费):90000.00元,投标报价
(风险代理费):回款金额0,7%: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诉讼费):95000.00元,投
标报价(风险代理费):回款金额0.75%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财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目章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财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166号凯瑞B座A2401室
联系人:韩龙
1
电话:029-896173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座18层
联系人:姚立涛、安维霞
电话:029-87515810
电子邮件:21565109840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