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桂平市木乐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桂平市木乐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桂平市木乐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桂平市教育局 | ||||||
建设单位 | 桂平市教育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创信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桂平市木乐镇第一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 开标地点 |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 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贵通建设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贵通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陆佰柒拾捌万零叁佰玖拾陆元零捌分(¥*******.08) | ||||||
工期 | 2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吴冬梅(注册编号:桂245*****3249 ;身份证号:**************112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曾榕贤(身份证号:**************035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 企业获奖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安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陆佰柒拾柒万壹仟贰佰贰拾壹元贰角玖分(¥*******.29) | ||||||
工期 | 2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彭华(注册编号:桂245*****0224;身份证号:**************178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金全(身份证号:**************563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圣世华鸿(圣世东林府)(综合楼、地下室(一期)、1#楼、2#楼、6#楼、7#楼、8#楼(项目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 2、金源新城(地块三)B区1、2、3、4号楼及地下室(项目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 企业获奖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平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陆佰柒拾捌万玖仟捌佰壹拾叁元叁角柒分(¥*******.37) | ||||||
工期 | 2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黄敏彬(注册编号:桂145*****013*****;身份证号:**************149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原智盛(身份证号:**************321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 1、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桂平市木乐镇中心小学校门等6个工程(项目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 企业获奖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恒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广西莲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否决原因:根据否决投标条件B1.26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未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部分中(二)暗标的编制要求编制的。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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