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湖公园项目影视艺术装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太和湖公园项目影视艺术装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太和湖公园项目影视艺术装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DCY-2024-399)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太和湖公园项目影视艺术装置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四川尤尼克森鹏木屋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1.95 万
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四川博宇星光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2.5725 万
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成都匠心雕塑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9 万元,质量:达到
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四川尤尼克森鹏木屋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伍杰/;
中标候选人(四川博宇星光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唐廷强/;
中标候选人(成都匠心雕塑设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成明/;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四川尤尼克森鹏木屋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四川博宇星光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成都匠心雕塑设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四川尤尼克森鹏木屋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89.7;
中标候选人(四川博宇星光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73.8;
中标候选人(成都匠心雕塑设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73.6;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
服务期限以此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四川尤尼克森鹏木屋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服务期限:两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四川博宇星光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服务期限:两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三名:成都匠心雕塑设计有限公司,服务期限:两个月;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新益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新城红旗大道北段 221 号 5 幢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28-861007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 2385 号大明宏信锦南玺大厦 1 栋 5A01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028-8602662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艺术 装置 公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